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體育行政部門,第一屆全國學生(青年)運動會(公開組)各參賽代表團,有關直屬單位,有關全國性體育社會組織:
第一屆全國學生(青年)運動會將于2023年11月5日至15日在廣西舉辦。為做好運動會籌辦工作、加強運動會的規范化管理,參考以往歷屆綜合性運動會的慣例,結合第一屆全國學生(青年)運動會實際,現將《第一屆全國學生(青年)運動會(公開組)標識元素及冠名廣告規定》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抄送:第一屆全國學生(青年)運動會組織委員會
體育總局辦公廳
2023年8月2日
第一屆全國學生(青年)運動會(公開組)標識元素及冠名廣告規定
一、運動會會徽“青春飛揚”、吉祥物“壯壯、美美”、主題口號“逐夢新時代,青春更精彩”,會歌“青春遇見”。
二、運動會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學生(青年)運動會”、英文名稱“The 1st Student(Youth) Game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簡稱“第一屆全國學生(青年)運動會”,特定場合和語境中,也可使用“學青會”稱呼。
三、第一屆全國學生(青年)運動會(公開組)冠名、廣告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不得出現煙草、烈性酒廣告,也不得出現有損于運動會形象,不宜進行公眾宣傳的廣告。所有涉及公開組的廣告字樣或圖樣需征得國家體育總局同意之后才能進行宣傳和使用。
四、運動會和運動員村名稱(含以上全稱和簡稱等),不得冠以贊助單位名稱,各項目公開組比賽可冠以贊助單位名稱,格式統一為:第一屆全國學生(青年)運動會“**杯”***(運動項目)(公開組)比賽,贊助單位名稱(引號內名稱,“杯”字除外)原則上不超過6個漢字或12個字節。
五、運動會各項目公開組單項秩序冊、單項成績冊、總秩序冊、總成績冊上可以有廣告插頁,原則上不超過6頁;廣告插頁須插在所有內容的最后面;封面、封底不得有廣告字樣(單項比賽冠名除外);封二、封三可以出現廣告字樣。
六、第一屆全國學生(青年)運動會期間,公開組各參賽代表團不得冠以贊助單位名稱,代表團所屬各運動隊可冠以贊助單位的名稱,格式統一為:參加單位名稱(******)隊,贊助單位名稱(括號內名稱)原則上不超過6個漢字或12個字節。
七、公開組各參賽代表團團服、運動隊(員)領獎服上除服裝本身商標外,不得出現廣告標識,同時上衣和褲子本身商標各不得超過一處,每處大小不得超過5CM*10CM。公開組各運動隊(員)比賽服的廣告要求,按各項目競賽規則和相關規定執行。
八、開(閉)幕式時,公開組各參賽代表團團旗除標明競賽規程總則或文件規定的參加單位名稱外,不得出現其它標志;代表團隊伍中不得出現帶有廣告宣傳性質的標識。
九、除上述規定外,涉及到公開組各運動隊專用物品、宣傳品等的廣告行為還應符合各項目的具體規定。
十、第一屆全國學生(青年)運動會組委會和公開組各項目賽區組(競)委會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上述規定,對運動會所涉及到的標識元素和冠名廣告等行為進行認真檢查和審核,對不符合本規定的行為要及時予以糾正。
十一、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實行,至第一屆全國學生(青年)運動會結束時止。
十二、本規定由國家體育總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