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國家乒乓球隊的梯隊建設,通過公平、公正、公開的辦法選擇優秀人才,特制定國家乒乓球隊運動員選拔實施細則如下:
第一條 國家隊運動員的選拔包括參賽選拔和入隊選拔。
第二條 國家隊運動員的選拔需遵循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選拔的原則。
第三條 國家隊運動員參賽的選拔:
(一)奧運會參賽運動員的選拔
1. 奧運會選拔先確定主力運動員范圍
通過兩年內世界錦標賽、世界杯、國際公開賽、亞洲錦標賽、亞洲杯等國際賽事,綜合運動員參賽的成績,結合備戰的需要,確定參加奧運會主力運動員的范圍。
2. 根據奧運會的競賽規程,按照世界排名優先順序選擇既定人數的運動員。同時,綜合考慮參賽配對,近期大賽成績等綜合因素,從主力隊員中擇優選拔規定的人數參加奧運預選賽。
(二)其它重大國際賽事參賽運動員的選拔
1. 通過隊內積分和直通比賽選拔運動員參賽
由于世界錦標賽以及國際公開賽參賽名額相對較多,多數名額應主要通過隊內積分的高低和直通比賽的成績選拔積分高、成績靠前的運動員參賽。
2. 大賽前的直通比賽應根據大賽需求(參加人數、比賽形式等)制定直通比賽辦法,直通比賽可分階段進行,盡可能給予每個運動員參加競爭的機會。
第四條 確定參賽名單的程序
(一)由國家對根據選拔結果報隊委會提出參賽初步名單。
(二)征求備戰領導小組意見。
(三)乒羽中心領導班子研究討論。
(四)奧運會參賽人員還需進行公示后,報總局領導批準通過。
第五條 國家隊運動員入隊選拔
(一)根據全國比賽名次直接入選:
1. 全國運動會、全國錦標賽單打前八名直接入選國家一隊。
2. 全國青年錦標賽單打前四名,直接入選國家二隊。
3. 全國少年錦標賽單打前二名,直接入選國家二隊。
(二)根據內部交流賽入選
1. 定期舉行隊內大循環比賽,國家二隊名次靠前的運動員與國家一隊名次靠后的運動員進行交流賽,名次靠前者升入國家一隊。
2. 每年全國優秀青少年集訓中,名次靠前者與國家二隊名次靠后者進行交流賽,名次靠前者升入國家二隊。
3. 交流賽的人員數量和比賽賽制可根據隊伍訓練實際需要制定,但需提前通知參賽人員。
(三)根據國家隊訓練需要入選
根據國家隊梯隊建設,以及備戰世界大賽打法配備和針對性訓練的需求,可適當優先考慮特殊打法運動員入隊或隨隊集訓。
(四)為調動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積極性,推動乒乓球運動的全面開展,可適當照顧西部邊遠省、區、市的優秀運動員。
(五)凡年齡出現問題者,思想道德不良者可以不被調入國家隊。
第六條 確定入隊運動員的程序
(一)國家隊根據選拔結果報隊委會提出擬入選名單。
(二)隊委會上報中心領導審批并進行公示。
(三)乒羽中心下發選調通知。
第七條 監督和舉報機制
(一)乒羽中心和國家隊教練員委員會對國家隊運動員參賽和入隊選拔進行監督。
(二)國家隊在進行運動員參賽選拔和入隊選拔時,涉及的隊內選拔賽、直通賽、積分辦法等競賽辦法需提前向乒羽中心和教練員委員會進行通報,并接受監督。
(三)如發現國家隊運動員參賽和入隊選拔有徇私舞弊或利用不正當手段干擾正常選拔工作,可以進行舉報。
(四)舉報需以書面形式實名舉報。
舉報傳真:010-67110248
郵寄地址:北京市體育館路4號乒羽中心乒乓球一部
郵編:100061